2009年5月2日 星期六

不黑不白→我



...當一個女同志覺得自己『不夠女同性戀』,或者想要讓自己『更女同性戀一點』的時候,她唯一的辦法,就是去準備一套T的行頭。這也就是說,婆風格還沒有被納入到我們的視野裡。婆風格在女同志次文化裡是個負面的、可疑的地位,除非與一個T緊緊的黏在一起,否則就沒有能見度,得不到信任,沒有合法性。......凡是不T或不夠T的風格(包括婆與不分)都有『合法性危機』。沒有人相信我們長成這樣是本來如此,我們穿成這樣是因為我們高興,而這一切都不妨礙我們喜歡女生。我們老是被懷疑想要矇混過關。」(Page
29)



這是女同性戀者的悲哀。同性戀至今仍被歸類在〝男不男、女不女〞的灰色地帶中。不只性別被這樣看待,很多人、事、物都這樣死死的限在框框裡~~為什麼人都要這樣看待世事呢?好像不弄成二分法就不是個事似的~,真的很奇怪。



老實說,早些年之所以買這本書,是因為作者一開頭講的《白蛇》故事吸引了我,讓我忍不住將書先買下來再說(故事就是在講同性戀啊);其後我又斷斷續續的翻看至今...很難相信這本書我買了N年,到現在還沒看完第一遍;每一次重啟此書來看總有不同的FU在我心頭漾開(很奇怪吧),我喜歡這本書的另一個原因是:作者寫得很客觀,她只是很忠實地去作採訪,然後將世人看似神秘的同性戀--T/婆--世界真實地呈現出來。我也是在讀了這本書後才知道:原來Gay是泛指男同性戀者,而女同性戀的稱呼則是Tomboy。以前我不懂這些,以為只要是同性戀就都叫Gay,如今想來還真好笑。



很少人會無端端地懷疑自己的性向,除非打一開始就受其困擾,否則大家都嘛對社會規範照單全收--我是男生就該跟女生相親、我是女生就該找個男生來相愛--可.社會規範就一定沒錯嗎?不見得!反倒羨慕那些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的人(當然這話也不全然侷限於性向上啦)!至少他們不必再困窘於自己是一粒灰色不明体--吾乃意指意向不明如我之流--。


我有時就是會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個什麼性向!@@"

常常身邊的人會不經意說出〝女生都嘛喜歡XXX、男生喜歡○○○〞這類話來,好像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;逛街一定都是女生愛的嗎?買衣買鞋、買化粧品就一定都是女生嗎?男人就一定要事業心重嗎?誰說花錢一定是女生而賺錢就非得是男生的事?這些條條框框害苦多少處在灰色地帶的人嗎?有些女人事業心重也不敢表態、有些男人喜歡靜態事宜也被社會規範搞得啟齒不得......有時想想,要是沒這些既定的刻版印象,人們是不是可以活得更自在些?至少可以讓我活得更自在些。


我討厭人們對我說:「你要不要把頭髮留長些?頭髮老剪得那麼短...妳又那麼〝中性〞...很容易被誤解啦!」我可以理解說這類話的“遠近親疏不等的身邊人”,可我還是很忍不住想對你們說:「干你什麼事?」妳要被這些框框條條定死在裡面是你們的事,幹嘛干涉起我的事來?我就是沒有女生該有的特質,不行嗎?我就是沒有嘛!干卿底事呀?而且誰說女生就該這樣、那樣的?連法律都沒敢這麼規定,憑什麼你們在這裡給我指指點點?!奇怪了。



就因為我這麼〝中立〞(既不想被界定為男,亦不想被界定為女),有很多時候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到底算什麼?我甚至不知道我是不是那種表裡不一、長得像女生的男生......不對!我應該也不歸屬在男生性別裡才對,因為我沒有男生那種“明確色彩”;也就是說,我的性向裡或許有部份男生的FU,但我卻不喜自己就是個男生;我可能就像書裡所述,是那種性向曖昧不明的人。我這種人很容易被人打入“雙性戀”的範疇裡,可我不是雙性戀!套用書裡的話來說:「.....也許T婆不是一種角色,而是一種風格,包括裝扮、舉止、氣質、態度等等。角色不能重疊,但風格可以混雜。你不可能扮演兩個角色,......卻可以融合兩種不同的風格......。T風格與婆風格在概念上可以區分,可是實際上卻不互斥,它們完全有可能和平共存在同一個人身上。......」(Page
23)而我目前這種不黑(男)不白(女)的狀態或許也可以被稱作是種風格呢?呵呵。



再說了,人為什麼一定要去介意性向是男是女呢?只要上帝沒有錯置你/妳的性別--把你/妳搞得半男半女--那~~性向上是男是女或忽男忽女又有什麼關係呢?只要不傷害身邊的人(此處指的非心傷),誰管得著呢?^O^y


 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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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愛 時而正經八百得叫人受不了... 時而又三八得讓人直噴飯... 更有的時候變態得叫人摸不清楚... 叨唸的內容千奇百怪又平淡無奇... 別以為愛叨唸的就一定是女的, 你怎麼知道我就不是男的呢?(大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