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的發生當下,我不知情,也沒看見那篇眾說紛紜、帶著猥褻字眼的文章。很多人說寫文的人太“那個”,用諧音就算了,還滿口的性器與髒話…最令人可氣的是後續反應!大家本來很單純是在不滿作者的滿口髒話(性器跟e04話),還用的是方言(台語)…像是在避開什麼人似的?!
反正在我聽來就是霧沙沙的,所有不滿的聲音也不知道為什麼都老愛冠上大眾字眼,好像你一個人的想法就是大家的想法似的;我是沒看到那篇被攻擊的體無完膚的文章,也不知道它是多麼的帶髒帶e04的啦,我只是看到一篇又一篇抱怨文,有的抱怨不被尊重,有的抱怨寫作的人太沒有節操之類的…更有甚者,連馬特市的背後管理人——發起活動的人也不能幸免的被怨上——都被某些能寫會道的一些〝寫手〞都怨懟上了……我不明白,明明是個自由寫作的空間,為什麼會讓我有種被“管制”起來的感覺?明明管理人都出來講話跟控制了,為什麼還有人要長篇大論的抱怨!?
若說今天管理人放任不管,大家來這麼多篇抱怨,我覺得OK,理解;可是,人家出來發聲了,還有人說〝你們是主辦方哦,不好出來站邊喲,這樣顯的如何如何…〞唉…總之,我是真的看這些那些文看的有點懵掉啦!
某位寫手甚至寫出一篇讓我深覺像是叫屈文哪~通篇除了第一段說明自己後知後覺,有點不爽那篇髒文外,之後的重點全放在…唔…呼籲上,呼籲大家不要為拍手而拍手,不要搞什麼小團體,為人情而拍手…說其他人的手拍拍的莫名其妙,明明是篇不知所云的文,又沒深度,甚至讓人一眼就看出是在騙〝拍〞的文,可是因為彼此是知根知底的小團體,所以哪怕此文只是三兩行廢話(俗稱的廢文),大家還是約一約,一起來拍手.…..
我也不喜歡搞小團體的人啊,可是,講句難聽的,馬特市也好,方格子也罷,都是公眾之地,是開放之所,誰都沒有權利強行去要求誰去照著誰的準則走,唯一能做的只有拿高標約束自我;可是這個約束力要靠的是自己而不是條文規制,因為那樣的規制永遠是一時的,自我約束形成風氣才有可能行之久久啊。
你可以在這裡抱屈,可以喊不公,但不能說別人都不用心寫吧?以你自以為有深度的文章標準,去要求別人也同你一樣“用心”寫作…講的好像只有你用心創作一樣…我都很想說上一句:你們這些有素質的寫手我真心佩服,但是,我真的也不是次次都有耐心看吔!通篇八九仟,甚至上萬字就是好文了嗎?或許吧,但我更多時候更喜歡看短文,因為沒壓力!好吧,說白點就是:我受不了看你們在那裡咬文嚼字…每每都讓我被繞暈在文海裡;我還不如拿這些時間去看部小說來的有趣!!!
好啦,各人自有各人心中的委屈跟道理啦,我懂。只是…不要那麼強勢行不?大家都是明眼人,誰也不是傻瓜,難道還不懂行嗎?懂的人,會心照不宣,懂的人多半不喜跟著你們窮攪和,OK?!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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