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路上看到這麼一篇文:
有一個盲眼女孩,她一無所有,只剩下她男朋。
友男朋友問她:“如果你眼睛好了,能和我結婚嗎?”女孩答應了。
很快,女孩可以移植新視角膜,也很快回復視力,但她發現她男朋友也是盲的。
男朋友向她求婚,女孩拒絕了,最後男孩只說了一句:Take care of my eyes.
看到這樣的故事我感受不到什麼狗屁真愛,只覺得氣憤。
女孩真的徹底做到了人的天性之一:自私自利!
對呢,人不自私天誅地滅咧......那你當初為什麼要滿口答應男孩呢?
這不擺明了是欺騙嗎?
所以我說嘛,人是善變的動物不可輕信!
我也不敢說自己多偉大,易地而處我會怎樣我真的不知道,但是
既然一開始就承諾了就不該反悔!不怕天誅你嗎?
唉............我到底在氣什麼?氣男孩太傻?還是女孩太絕情?
我不知道,總之就是覺得好不公平。
人怎麼可以做的那麼絕情寡義呢?太過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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