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姪子去看恐龍展
正在看一本名為"與絕望奮鬥"的書(翻譯書-日)
不是很明白所謂的少年法,只覺得那種保護法實在沒道理
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,為何青少年犯法就可以被另眼相待
不明白!十分不明白。
犯罪者被保護著,那被害者的遺族們的心情又有誰保護了?
在台灣也有所謂的少年法吧?也是那麼沒道理的存在嗎?
法律到底是怎麼設置的呢?到底是在保護好人還是壞人?
真的是把我搞糊塗了!!!
昨兒個夜裏我不斷作著與人吵架的夢
醒來才想到:原來我昨晚臨睡前忘了吃睡前藥
難怪一直作與吵架的怪夢...真是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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